我需要对一些东西做出辩白,不是为冲突中的任何一方,只是因为我坚信:正确的推理,不能因为其立场不同就可以得到扭曲.我将只做一些知识性的交待和一种推理形式的说明,读者可以首先参考:
  http://liubo.blshe.com/post/176/169494


  首先,由于我对政治事实的无知,我必须做出说明:如果该作者在文里存在非煽动性结论的话,我必须承认自己并不能反驳作者的此类结论,其次,我却肯定能反驳他的论证过程,因为从某些知识性话题以及一些推理过程看,他文中的有些地方明显是错误的,这意味着,他从错误的前提以及错误的推理得到的论证存在极大的错误.再次,我所做的说明并不能证明该作者只有下面2个错误.

  (1)我相信很多报道极其不负责任,我将不谈任何政治或军事话题,仅仅作为一个知识性的东西做一个辩解:Shoah在希伯来语里的意思是指灾祸或灾难,如果加上冠词用法意思是特定的一场灾祸,在很多时候,Ha-shoah的确可以作为“大屠杀”的一种简单写法,但如果你有正常的思维能力,应该意识到这2种说法的区别,如果一个人将Shoah和Ha-shoah混为一谈,他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力。“更大的灾祸”和“更大的大屠杀”怎么可以混为一谈,没有比这个错误更让人震惊的事了!(例如,就像Girl和The Girl的区别,我以前有个女朋友叫萨拉,她很出众,所以我在朋友圈里经常就用TheGirl来代表她,但如果我在一句话里说Girl,你怎么能推理出我在指代萨拉呢?)

  (2)另外,有些人说“(在<反犹太主义工作定义>中,定义的针对以色列国的反犹主义行为实例包括:将当代以色列国的政策与纳粹的政策作比照等)因此,如果以色列的政策与纳粹政策没有相似性,何须画蛇添足,多此一举?”,这句话显然很可能是一个无效推理。首先,我并不能证明以色列的政策和纳粹政策绝对没有相似性,但那是另一个问题。不过,我们怎么可以肯定作者的推理就是正确的呢?举个并不怎么恰当但却可以暴露这个推理谬误的例子吧,如果土星人几十年来习惯歧视性地称呼火星人是“火星猪”,那么当火星人做出定义说:“如果土星人把火星人称呼为火星猪,那么就是反火星族的行为。”你怎么可以因此就定义为:“如果火星人和火星猪没有相似性,何须画蛇添足?”这不是很荒唐的推理吗?显然,如果一种习惯性行为的本源出自歧视或偏见,那么对这个行为的禁止,怎么可以证明这个行为的合理性呢?作者需要问一问自己:假如'将以色列的政策和纳粹政策做比较',该行为本身就带有偏见的话,那么人们对这个行为做出禁止,你怎么可以推理出‘以色列的政策和纳粹政策有相似性’这样的结论呢?


  如果一个人有正确的事实前提,并且借助正确的推理,他当然可以得到正确的结论,但是,有时候抛开人们的修辞法,你还会发现,除了修辞法之外,还有其他东西也可能会使人忘记思考,那就是对事实的扭曲和知识的匮乏。
  我希望人们站稳自己的立场,但我希望别人所坚持的立场是基于坚固的逻辑,而不是仅靠修辞法的煽动和错误的论证。我完全不了解巴以政治问题,但是我很清楚,人们对一些问题的阐释必须基于正确的前提和正确的推理,如果连知识性的东西都搞错了,那还有什么能帮助他得到正确的结论呢?